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国务院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1995]77号精神,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及江西省《实施办法》,现就房改中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各级科委技术市场主管机关凭科研单位交付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江西省技术贸易专用发票”和“江西省技术合同审定清单”,经审定出具《江西省技术合同收人免征营业税审定通知单),科研单位可凭此通知单向当地地税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格式见附件),统一由省国税局有关部门签发。凡需申请补办海关出口退税报关单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持《出口退(免)税登记证》,直接向省国税局涉外处申请,经涉外处审核后,由省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签发。
申报表的审核税务机关收到申报表以后,应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应在申报时进行。对申报表中明显的逻辑关系错误或计算错误、没有进行纳税调整、适应税率有问题、资料不全有漏项等,应督促企业更正或重报,企业拒不更正或重报的,由企业负责。
关于职工宿舍修理费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宿舍属于福利设施,其收取的房租也未作为应纳税收入,因此按照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相关性原则,纳税人发生与取得应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职工宿舍维修费应在企业住房周转金中开支。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成员企业和单位发生的修理费支出,单项固定资产年发生修理费超过该固定资产年折旧额的50%,且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查核准后在税前扣除。
接你局《关于向塘至鹰潭电缆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请示》(进地税字[1997]28号)称:铁道部电器化工程局二处二段一队承建向塘至鹰潭电缆工程,其工程指挥部设在进贤县境内,要求省局对该队承建上述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予以明确。
对学校举办国家不承认学历的各类短期职业技术培训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为了贯彻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14号,省国税局赣国税发[1997]200号文转发),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对贯彻执行中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集团公司其成员企业将自产货物销售给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设立的进出口公司出口。属于集团公司自产货物出口,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开出口货物税收缴款书;销售给本集团公司以外的企业出口的应按有关规定开具出口货物税收缴款书。
未经省地方税务局核发《发票准购证》的企业私自印制发票,每发生一次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用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省局再次强调,税收管理权主要集中在中央、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改变统一税法,更不允许自立章法;对与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税务机关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外贸企业在取得出口退税款后,凡有欠税的应立即转交欠税,对拒不将退税款交纳欠税的,征税机关可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为配合征税机关管理,退税机关应将外贸企业名单及申报退税的银行帐号告知征税机关(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退税的外贸企业名单及帐号见附件)。
中央驻赣国有企事业单位、联营、股份制企事业单位的减免税,逐级报省国税局审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集体金融企业的减免税,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县级税务机关审批;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下的,逐级报地、市国税局审批;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以上的,逐级报省国税局审批。
对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应按规定将其纳入税务管理,并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对非金融机构有偿提供资金行为,不论是合法经营行为,还是非法经营行为,均应按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
1997年12月底以前,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成员企业和单位由其在我省的主管部门汇总好名单,统一报省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并统一负责缴费和领取、发放《税务登记证表》等工作。
对房改中以市场价出售的住房(包括房改售房超面积部分以市场价出售)均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对原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和原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为规范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免)税登记证》(以下简称出口退(免)税登记证)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号)以及《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自发文之日起,凡超出一定期限,不能提供有效合法出口货物免税批准文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就出口销售收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征税的国税机关必须对上述收入征税,不得擅自决定免税。
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的认定,不能局限于技术合同中没有“转让”作为依据,有偿转让或提交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其取得的技术转让费、使用费、研制费和报酬,都属于技术转让收入,应按规定免征营业税。
实行“三色”申报企业的具体名单由县级国税局按照纳税人的按期申报、资料齐全、有无偷欠税行为等指标,制定“三色申报分类使用标准”,张榜公布,各主管征收分局打分筛选确定。年度结算后根据本年情况确定下年的具体户数。
对已批准取消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在两年内无论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标准,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均不得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两年后若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的,报经国税机关批准认定。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和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为加强我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管理,规范全省专用发票违章 行为处罚依据,特制定本实施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90号文件规定,为强化企业所得税的税基管理,准确确定计税所得额,规范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核,制定本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为加强我省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管理,规范全省专用发票违章行为处罚依据,特制定本实施标准。
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为举报人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和个人,严禁将举报事实、举报人姓名向被举报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无关人员泄漏,对违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举报人获奖收入属个人正当收入,应依法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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