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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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2026-10-20 为做好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26年9月至12月为2027年度的集中缴费期。 二、缴费标准 (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10个档次。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100元标准代缴;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500元标准代缴。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另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也可再自行选择100元以上缴费档次缴费。 (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2027年度,我市成年居民一档个人每年缴纳512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政府补助910元;成年居民二档个人每年缴纳445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政府补助830元;少年儿童个人每年缴纳415元、政府补助800元;2009年1月1日前出生的驻青在校大学生个人每年缴纳21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10元)、政府补助810元;2009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驻青在校大学生个人每年缴纳200元、政府补助800元。以前年度已经趸交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视同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趸交期间无需补缴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参保人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个人无需缴费。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50%,个人缴纳50%。 三、选档及缴费渠道 缴费人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居民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后,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按规定进行选档、缴费: (一)线上渠道: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电子税务局APP(“社保费缴纳”)、“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社保费缴纳”,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近亲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社保费缴纳”)。 (二)线下渠道:各区市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各网点均可办理。 (三)银行扣款(批扣):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批扣时间为11月2日至12月21日,采取银行扣款方式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人应于11月2日前完成缴费档次选择或确认,并将应缴费额及时足额存入已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账户中,关注扣款情况。 四、咨询方式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人社”“青岛12333”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医疗保障”了解或拨打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宜 (一)对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村居、学校等集体可采用批量缴费方式,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或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代收。大学生可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 (二)参保居民如需变更缴费档次,应在集中征缴期缴费前办理。 1.参保居民已选择的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不属于我市现行缴费档次的,应在集中征缴期缴费前选择新的缴费档次,否则将无法扣款或缴费;参保居民首次选择较低档次缴纳2027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7年年底前选择较高档次进行二次差额缴费。 2.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档次未变更的,税务部门将沿用上一年度缴费档次,缴费成功后,缴费档次无法修改。 (三)采取其他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居民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及时足额缴纳2027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社保待遇正常享受。 特此通告。 附件: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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