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赣科发市字[1996]231号 江西省科学委员会 江西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科研单位技术合同收入免征营业税资格认定办法》及《江西省科研单位技术合同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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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科发市字[1996]231号 江西省科学委员会 江西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科研单位技术合同收入免征营业税资格认定办法》及《江西省科研单位技术合同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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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40:05 |
| 信息简介: |
各级科委技术市场主管机关凭科研单位交付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江西省技术贸易专用发票”和“江西省技术合同审定清单”,经审定出具《江西省技术合同收人免征营业税审定通知单),科研单位可凭此通知单向当地地税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