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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1997]334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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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9:59 |
| 信息简介: | 为了贯彻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7]14号,省国税局赣国税发[1997]200号文转发),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对贯彻执行中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