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已安装的税控装置私自拆卸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此次重新安装应本着谁拆卸谁负责的原则支付安装修复费用。对新安装和重新安装的须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对检定合格的加油机各级质监部门按《加油站安装、调试计量税控装置、加油机统计表》(附件3)的要求,认真填报。
各地要加强对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代理机构不得借税务机关名义强制推行税务代理,税务机关不得借代理机构名义变相收取费用。各地要严格执行税务机关与代理机构脱钩的规定。
各级国税机关要从改革与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树立税收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的观念,确保“三改”企业及下岗职工再就业过程中有关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 “三改”企业和下岗职工的权益。
医疗照顾人员中,副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由单位造册并持省卫生厅制发的“干部保健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持“荣誉证书”到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纳入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管理范畴。
现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得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黔地税涵[2002]26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执行。
各级国税机关要在继续执行好省局下发的《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黔国税函[2002]161号)基础上,从改革与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国家有关收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下岗失业人员的权益。
房地产企业股东投资修建商品房并将其中的部分房屋作为自用,房屋产权属于企业所有的,不征收营业税;房屋产权属于股东所有的,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对纳税人自查应补缴税款、滞纳金的,各级稽查局要根据纳税人的自查申报表,填写自查查补入库通知单。纳税人的自查申报表、入库通知单各一式四份,一份交征收部门,一份交管理部门,另两份由稽查局和纳税人分别留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64条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虚报亏损,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应认定为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申报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应交增值税分配划拨表》、税控加油装置报税数据和税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但不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对于我省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承接城市规划区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所占比例过大,对其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实行按预收收入利润率不得低于15%计算预征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的问题,省局将在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后,另行下文,目前仍按总局通知第二条规定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家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2000]13号)第三条明确的“设备”中的“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中购入必需的特种运输工具和专用运输工具,如防腐专用车、防酸(碱)专用车等。因此,企业购入的一般性运输工具如客车、货车等的投资额,在进行国产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时不予抵扣。
我省没有赋予行政区码的开发区,由省国、地税局进行统一编码,各地按照省局统一制定的编码编制税务登记证代码。为了不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新码待全省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时启用。
土地增值税,是一种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所谓土地增值,是指某块土地因为周围环境的变化或者内在设施的完善,导致该土地在供求因素影响下发生地价上涨而形成的升值,在资产置换过程中,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接受抄送的机关认为抄送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或者规范性文件之间相矛盾的,应当向受理备案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从2003年11月1日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以下简称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均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和监督。凡已经委托给其他部门管理的,必须依法收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各地要严格按总局要求,认真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从事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优惠政策。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一律免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通执行。
税务登记证件分为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和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在总局新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表格、文书没有下发之前,各地暂使用原税务登记证(含我省制发的临时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表格、文书。
2004年2月25日以后,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和《废旧物资抵扣清单》相关信息采集软件,对没有条件下载有关软件的纳税人,各级税务机关应免费为其提供。
各地要采取召开纳税人例会、到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有欠税的纳税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欠税公告的有关规定,将欠税要予以公告的法律规定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纳税人。
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按照总局(国税发[2004]13号)文件提出的八项工作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在依法治税的原则下,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第一位1为国家税务局,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省局为00。第6、7、8位按总局规定代码。第9、10、11位为明细类别发票代码,第12位为各地自编码。
从2004年7月1日起,销售货物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全程办税服务是指国税机关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和首问责任制于一体,主要以办税服务厅为受理各类涉税事宜场所,以国税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协调运作为保障,在规定时限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全过程服务的工作制度。
从2004年8月1日起,全省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由国税部门负责印制、管理。原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印制管理的通知》(黔国税发[1995]129号)文同时废止。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时,取消其审核制度,同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和《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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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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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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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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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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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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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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