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黔国税函[2004]199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黔国税函[2004]199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3:41 |
| 信息简介: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时,取消其审核制度,同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和《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不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