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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地税函[2003]266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和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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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3:57 |
| 信息简介: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家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2000]13号)第三条明确的“设备”中的“运输工具”是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中购入必需的特种运输工具和专用运输工具,如防腐专用车、防酸(碱)专用车等。因此,企业购入的一般性运输工具如客车、货车等的投资额,在进行国产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时不予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