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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函[2004]138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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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3:48 |
| 信息简介: |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第一位1为国家税务局,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省局为00。第6、7、8位按总局规定代码。第9、10、11位为明细类别发票代码,第12位为各地自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