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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发[2003]90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赋码”及“简并征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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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3:57 |
| 信息简介: | 我省没有赋予行政区码的开发区,由省国、地税局进行统一编码,各地按照省局统一制定的编码编制税务登记证代码。为了不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新码待全省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时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