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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国税函[2003]77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增值税纳税申报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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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03:58 |
| 信息简介: | 非独立核算的加油站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申报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应交增值税分配划拨表》、税控加油装置报税数据和税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但不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