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权限为:企业财产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县(区)级国家税务局审批;企业财产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由市、州、地国家税务局审批;企业财产损失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由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审批。
公告地点:(一)属县级税务局公告的,在县级所在地办税服务厅公告;(二)属地(市)级税务局公告的,建议在地(市)级所在地办税服务厅公告;(三)属省级税务局公告的,在《贵州国税》刊物上公告。
煤炭行业是我省的重要支柱税源。近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煤炭税收的征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部分地方在煤炭税收征管上存在管理不规范、监控不到位等问题。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一次对煤炭企业税务登记情况的清理和检查。凡从事煤炭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理地方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从源头上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监督管理。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总局决定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即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等(此种开票方式简称“一机多票”)。
出口退(免)税预审工作岗位应做好审核疑点和有关信息的反馈,申报数据读入系统后应及时将数据及相关资料提交到退(免)税审核岗位,并可结合实际情况与申报受理岗位合并设置。
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主管国税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利用社保等部门提供的各类信息,加强对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涉农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个体户的户籍管理,实时掌握其总量和分布情况,并严格按规定及时兑现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防止利用优惠政策骗取国家税款。
各级国税局在减免税管理工作中应实行分工负责制,明确征管、税政、计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征管部门主要负责减免税申报和基础资料管理;税政部门主要负责减免税申请的审批管理;计统部门主要负责减免税金的核算管理。
因该文发文时间较晚,因此对2006年物流企业申请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可延长至2006年6月1日以前提出申请,向总部所在地省级主管地税局提出统一纳税的申请报告。从2007年起,物流企业申请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时间,按国税函[2006]270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截止时限是每年的4月30日,主管国税机关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汇算清缴期限。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由纳税人根据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四份: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销售地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由销售地税务机关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加盖公章后,再由纳税人返主管税务机关,一份交纳税人。
为规范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审批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衔头发票审批印制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主管税务机关对未完工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应先按以下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
国税机关应根据普遍登记、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设立手续完备的从事煤炭经销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依法到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开展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监督检查,对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税源管理,防止成品油税收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国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有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项检查联合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筹考虑当地加油站的具体情况,制定检查工作计划,避免重复检查。
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要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抓住税源管理这个核心,出实招,重实效,通过行政推动、典型引路等方式,推动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
新版《机动车发票》为机打票,省局已将开票软件及软件操作说明放在省局89.16.16.9服务器“征管处\下载\蒙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目录下,请各地自行下载。各地征管部门、信息中心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做好新版《机动车发票》开票软件的下发、安装及培训工作。
减免金额在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和民族自治区域内西部大开发“三免两减半”优惠政策,由市、州、地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减免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以及享受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的,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医药制造业税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减少税收流失,省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医药制造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地国税机关应尽快组织对本地“一窗式”管理模式实施情况的清理检查,凡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75号)要求,实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原则上应按要求进行规范,统一办理认证、报税、申报和票表税比对。
主管税务机关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要认真做好企业因计税工资政策调整而减少企业所得税数额的测算工作,并做好相关的纳税辅导工作。
新建的以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的热能及压差发电的企业(分厂、车间),应合理确定工业余热、余压电厂(机组)的装机容量,企业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可持认定证书办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手续。
按照《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建设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黔地税发〔2005〕123号) 第三条的规定,我省“普通标准住宅” 标准为:住宅小区建设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的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工资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
需要逐级上报省局审批最高限额的,地市级税务机关需提供除企业报送资料外的核查材料,材料上须有两人以上的核查人员签字,原则上不得委托县级税务机关实地核查。为了方便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上报的《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中需列明开票限量。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0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贵阳市经济发展的情况,对商业批发购销合同、商业零售购销合同、外贸企业购销合同、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合同、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合同、财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技术合同等合同金额按100%的比例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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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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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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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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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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