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主管地税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的管理,严格控制首次领购发票的种类和数量;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的形状和内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由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机构刻制;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相符的不得发售发票。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在我区范围内设有跨市三级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按中央规定比例所分享的企业所得税,25%由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75%由各三级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
速冻果蔬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规定的园艺植物和蔬菜范围,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对按年征收,分上、下半年两次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数额较大且缴纳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批准,可分季申报缴纳,并于季度终了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第二款:“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总承包人已经履行扣缴义务的,分包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不应再重复缴纳营业税。
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已开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任强制保险单据的检查,对保险机构应履行代收代缴车船税义务而未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导致未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税务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理。
请各市地税局对照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的要求,于2008年5月20日前对清算工作作阶段性小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自治区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
享受《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规定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有关税收优惠过渡办法的外商投资企业,如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而未享受的,企业可提出申请,按规定经审核确认后可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从事代购货物行为时,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应当使用地税机关监管的服务业发票,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代理报关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10号)加强对代理报关纳税人的管理。凡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属增值税业务,不能使用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
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通知》第四条规定情形的纳税人应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应严格按照我区规定的标准执行,并在每一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
现将在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文过程中,须明确的问题通知如下:
对纳税人申请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暂按各地原税额标准提高4倍进行预征。征收时开具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制的完税凭证,入库预算级次为县级金库。
对符合开具通用发票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依25%税率计征。
纳税人不主动清算但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七条所列举五种情形之一,主管税务机关应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利润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照不低于预征率实行核定征收。
根据《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发票开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地税发[2003]180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7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开具通用发票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依25%税率计征。
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企业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并实际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实际购置的投资额,可按规定自行申报抵免企业所得税,企业2007年度结束后尚未抵免完的投资额,可按其剩余抵免期限继续抵免到期为止。
2008年1月1日以后实际购买国产设备的投资,不论是否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一律不得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销售方支付运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收到购买方支付的运费时,借记“银行存款” 或“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科目。
删除了原综合申报表告知事项中的第2、3、4项内容,以便在一张16开纸的有限空间里,进一步挤出空间,满足增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工会经费”2个固定栏目和5个空白栏目的要求。
农业(含林、牧、渔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劳务收入。其中机耕,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保等。
总承包人对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并实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则上由主管税务机关监开,需代开发票的分包人应到总承包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总承包人所开具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监开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及总承包人支付分包人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可以不加盖纳税人公章原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税收问题协调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桂政阅[2005]89号)精神,为继续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博览会,恳请贵局对给予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捐赠、资助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减征相应企业所得税。
鉴于从天然矿床中采选的白云石经过加工成白云石粉,不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凡经煅烧、焙烧和加工的非金属矿产品,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
在代开发票时,除以下国家政策允许采用附征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项目外,应根据发票开具的项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自治区地税局开发和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的开票软件之前,报关代理企业应当统一使用中国报关协会开发的计算机开票软件开具《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并确保开票信息保存5年。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最低工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4 年第21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95 年第3 号)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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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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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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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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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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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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