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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广西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证书的职业中类信息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中的职业分类大典系统查询,数字、绿色职业等级证书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查验。
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涉企科技扶持政策,对政策条件进行标签化、结构化拆解,当企业资质或行为数据发生变化(如新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利授权等)时,系统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扶持政策,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移动端或短信等渠道主动推送至企业,并提供申报提醒和路径指引。
已实现行业审批系统核发产生的全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数据信息,以接口方式每日自动推送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税务部门可向自治区政务数据信息管理机构(自治区数据局)申请订阅共享,核验林木合法来源,加强合规性管理,化解开票风险,提升开票效率,为行业财税合规监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区外业户(包括个人)到我区境内从事经营,按规定在我区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应在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按纳税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要保证用于本地的城市、乡镇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没。具体安排由城建主管部门作计划报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县级市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第四条已经明确,县级市是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城市,市区应适用7%的税率。你市属国务院批准的建制市,应按7%税率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钟山县税局反映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桂建施字[87]第8号文对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的税率规定采取按纳税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来确定,与税法不符,如何执行的问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1982]73号文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关于:国家的税收法令规定,必须集中统一。
对无银行存款可扣的纳税人,经市、县税务机关批准,可酌情扣留其的经营的一定数量的货物,作为纳税保证金,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将留物变卖抵缴税款、罚款、滞纳金。
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边境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税或免税。
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自用车船可免税到一九八九年底,其职工使用的车船应照章征税。但对符合免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条件的职工使用的车船,可同时给予免征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开征后,如印花票尚未收到的县,对汇总纳税单位可以汇总纳税;对以缴款书代替贴花的,可用缴款书征收;对自行贴花的纳税人,在凭证有效期内,应在印花税票到达后补贴。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在按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纳税登记。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填报《土地使用税申报登记表》,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填报《土地使用税申报鉴定表》 (附表式一、二)。
关于从事商事、产权转移等行为,不书立、领受凭证是否征税问题印花税是对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凡不书立。领受有关应税凭证的,均视为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不能征收印花税。
中国银行的各分行将该项贷款贷给企业时,与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不属上述税法规定的免税范围,不能免征印花税。特此函复。
凡能以自备资金购买印花代售的单位,可由代售单位自行决定购买数量、时间,持结报手册到指定的税务机关购买印花,并由税务机关按每次购买金额付给手续费。售完再购,不必按期结报。停止代售业务,可退回结存印花,由税务机关退回款额,并扣回以发的代售手续费。
房管部门经租的公房用地,凡土地使用权属于房管部门的,由房管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其中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暂给予免税,对财政部门经租的公房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开征范围内使用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已明确的,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纳税;
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有困难的,可由企业申请,经市、县税务局审批给予缓征或分期缴纳;需要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市县税务局提出意见,上报区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免税照顾。
为了加强管理,展销会、订货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及时将会议有关信息向各地税务机关反馈。同时各地税务局要按规定建立健全纳税人合同申报制度,并结合税务检查,检查企业进货来源及其所签订合同。
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房产税有困难,需要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可以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一至三年的照顾。
收购部门包括商业、供销社、外贸、医药、粮食、林业、水产以及国家允许直接向农民收购以农副产品为原材料的国营工业企业。对这些单位只就收购农副产品与农民委员会、农民个人签订的合同给予免贴印花
企业房产经过大修理,在当年度增加的账面原值,仍按照该年度一月一日的价值计税,减少账面原值,仍按照该年初一月一日的价值计税。
企业清产核资后,应按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3]29号通知规定,相应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包括原值和净值)。因此,应按调整后房产部分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计算房产原值,按规定减除30%后的余额计征房产税。印花税按照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总额计征。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三个附表,均由各地、市税务局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31号文规定的统一格式自行印制发放使用,不得自行改变申报表的式样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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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鄂自然资发[2026]16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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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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