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计算和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4]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通知第七款所指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必须按条件严格掌握,对安置待业人员的比例,当地税务机关必须每年审核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取消减免税照顾。
关于年退税额较大的确定问题《通知》第八条 中“年度退税额较大”,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其税负比按原工商统一税税目税率表计算的年应纳税额增加50%或30万元人民币(含30万元)以上,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可按季办理预退税款。
根据《条例》第十五条和《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我省外贸企业所得税确定为按季预缴,年终清算,多退少补。各税务征收机关应加强对外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健全制度,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改征营业税而多缴纳税款,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计算实际缴纳的税款,超出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及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缴纳的税款的部分。
为了平衡税收负担,有利于平等竞争和处理上下财政关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磷矿石、雄磺矿石除外),一律征收资源税,税额统一定为0.5元/吨或立方米。
银行按当年利息收入的2‰征集,保险公司按当年财产保险费收入的1%征集,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及财务公司按当年业务收入的2‰征集,城乡信用社按当年利息收入的1‰征集。
企业申退付属于省级预算收入的税收(如省级企业所得税等),由企业向省财政厅主管处室提出申请,并附原始纳税凭证及复印件(复印件由省财政厅主管处室留存),省财政厅主管处室审查核实后,按税制开具“收入退还书”送厅预算处,从省国库退付。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计算和处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和原省税务局先后发文对有关计算的方法和抵扣的原则作了具体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计算和抵扣工作,现作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代开专用发票的对象,只限于当地税务机关所管辖的,并能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临时性经营户。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可以代开专用发票。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申报表第1栏,根据损益表中营业收入加递延收益填写,按照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申报表2栏销售折扣与折让,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应单独反映,并根据损益表中销售折扣与折让填写;3栏根据营业成本加进货费用填写;6栏根据营业毛利填写;13栏改为“销售费用”,并根据损益表中销售费用填写。
对于新税制实施后,1994年查补属于以前年度的个人应税所得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45号)规定,应按该所得所属期限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计征税款。
为了及时掌握消费税的征收情况,加强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为分析和解决消费税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以确保完成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建立消费税重点税源产品信息上报制度。
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应当按本单位职工总数1.5%以上的比例,乡村企业按本单位职工总数2%以上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现重申:对各种形式的承包企业,不论是何部门批准,也不论是否承包到期,从1994年1月1日起,一律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率计征所得税,缴纳的税款与承包数有差额的,由企业向财政申请给予适当照顾。
随着个人所得税法的贯彻实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及时调查研究,妥善处理。凡税法明确规定的应税收入项目,要依法进行征收管理,及时组织税款入库。
所有外贸企业均应按本通知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原未实行利改税的煤炭、军工、粮食、农垦、农牧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除已明文规定暂免征收所得税外,也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邮电部门销售无线寻呼机(BP机)、移动电话(大哥大),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26号通知规定,以全部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9号)转发给你们。文中关于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及股息、红利补税问题中所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含18%和27%两档照顾性税率。
电力系统企业兴办的多种经营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劳动服务公司等企业中,对93年底前税款原已纳入地方金库的,94年仍按原缴库办法办理;对属集体性质的,其税款就地缴入地方金库。
信用社组织降低成本资金、优化存款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等开支的专项奖金按下列原则掌握:一年期及其以下存款按净增额的4‰、非正常贷款按下降比例与年末贷款余额乘积的6‰、利润按净增额的8%列支。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应并入工资总额按有关规定计算应税所得额。
全省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从1995年1月1日起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做好巩固完善工作。
你局《关于驾驶员培训收入征免营业税问题的请示》(零地税局函[1994]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培训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依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已核发《发票准印证》的发票定点印刷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对涉及发票印制的有关人员要进行培训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和当地公安部门备案,确保发票的印制质量和安全。
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地市范围内的,其分支机构应纳的增值税是否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由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并报省局备案。对不在同一地市范围内的,仍需报省局审批。
企业向政府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待业保险金,在1994年内,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在税前扣除。
入地方金库的50%,其中25%为地方留成增值税,其余25%按所得税20%、城建税3.5%、教育费附加1.5%入库。除以上附征的3种地方税以外,其他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解释,该系列车不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因此,我们意见,对该厂生产的HQC6460系列轻型乘用汽车,在消费税税目注释修订之前暂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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