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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函[1994]06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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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4:52 |
| 信息简介: | 企业向政府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待业保险金,在1994年内,按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在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