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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政发[1994]34号 湖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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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4:53 |
| 信息简介: | 全省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从1995年1月1日起交纳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做好巩固完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