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湘税发[1994]32号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暂行办法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湘税发[1994]32号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暂行办法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22:25:02
信息简介: 代开专用发票的对象,只限于当地税务机关所管辖的,并能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临时性经营户。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可以代开专用发票。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