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认定软件开发企业及软件产品的企业,向所在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时,须填写《江苏省软件开发企业认定申请表》(附表一)和《江苏省软件产品认定申请表》(附表二),并提交本办法第六条 所需的相关材料。
你局《关于农村农民个人利用收割机进行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连地税函[2000]11号)悉。现批复如下:对农民个人从事农机收割所得,不论其有无营业执照,均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软件开发企业及软件产品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0]66号)的有关规定,对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开发企业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有工资税前扣除政策执行。
为了加强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为充分了解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入库情况,请各级国税、地税部门认真填写《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并由同级财政部门及时汇总,于7月3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一份。
营销费用的扣除比例暂仍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营销人员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1997]96号中规定的比例执行,即扣除比例为营销员每月收入的25%。
油气田企业所属单位生产销售的原油、天然气产品和销售的其他货物、应税劳务,以独立核算的油田企业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考虑到采油分布广和地区的经济利益,仍实行在生产或经营应税货物、劳务的企业所在地预征,由油气田企业统一结算的办法。
按规定在各地预征的增值税,各级国税机关应及时组织入库,不得有新的欠税。对以往年度预征部分的欠交增值税,要求在2000年9月底之前全部组织入库。对在年底结算时,各地预征税款仍有欠税的,交由省局组织入库。
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企业享受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技改项目是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当前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重点》(见附件)等有关政策文件所列明的投资领域中的技术改造项目。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置换后,符合并选择《通知》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的,如涉及的企业在同一县(市)的,由县(市)地方税务局审核确认;在同一省辖市的,由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核确认;不在同一省辖市的,由省地方税务局审核确认。
因此,对照上述规定内容,你市公、检、法、司等部门中,除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院士津贴的人员,应予免征该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外,其它各种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均应计入工资、工资所得项目征个人所得税。
为了促进增值税纳税人如实申报增值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稽核评说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结合增值税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属于非本公司雇员的,其取得的上述劳务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49号)精神,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给予拆迁户补偿或安置的房屋,不论其以何种方式结算价款,以及拆迁人取得房屋作何用途,均应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只有在1999年8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空置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具有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方可享受有关营业税免税政策。对2001年1月1日以后(含2001年1月1日)签订空置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收取预收款的,均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省电力公司用储备工资奖励所属电力系统企业的奖金,经省国税局审核认定,接受奖励的企业不作纳税调整。未经省国税局认定的,应作纳税调整,并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用计算机联网订货,不签订购销合同的,不征收印花税;但如果将定单打印出来作为购销合同使用的,则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现将国税发[2000]1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卷烟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国税局负责卷烟计税价格信息资料的采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主管税务机关采信息资料;负责卷烟零售价格信采集点的选点工作;协调与卷烟专销地省辖市国税局有关市场零售价格信息的委托采集工作;审核并上报信息资料。
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必须设有专门从事技术开发研究的机构,有专门的技术开发人员和专项经费,并应在年度开始之前,将董事会关于技术开发的决议和通过的专项经费预算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门临征收工作由征收局负责,征收所办税服务厅内的门临征收是办理零散税收事宜的功能窗口。主要包括与办理零散税收事宜有关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发票管理、税收票证等事项。
车公里价为1.4元的车型:属于单位的,由单位按每辆车每月300元申报缴纳,同时由单位代扣驾驶人员每月80元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体经营的,其月定额标准为每辆车每月530元。
退役战士自谋职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按照省劳动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省政府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劳[1998]88号)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扶持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减免问题的补充通知》(苏地税函[1999]323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苏地税函[1999]32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取消各市局专用税票电子信息上报工作后,各市局及以下税务机关人员在综合征管软件中的“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数据上报”操作权限相应取消。
《规定》第九条所述“主营项目”是指在企业所有经营项目中,营业收入占全部收入比重最大的项目。少数企业各项目间营业收入十分接近,难以确定主营项目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入较大的项目中确定一项为主营项目。
国税系统发票实行全省统一价格(详见附表),此价格是国税部门向发票使用单位或个人销售发票的最终价格,各级国税部门不得层层加价或收取其他费用。
及时足额兑现税收优惠政策。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保证新税法的实施而出台的对特定对象、特定期限的优惠,体现了国家的政治经济意图,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不得以各种原因人为地提前、滞后、棚架、梗阻。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增强服务,高度重视对台工作。各级国税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台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对台工作协调机制,省局明确由国际税务管理处统一协调对台工作,各市国际税务管理部门也应明确专人负责对台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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