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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地税发[2000]102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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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5:23 |
| 信息简介: | 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置换后,符合并选择《通知》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的,如涉及的企业在同一县(市)的,由县(市)地方税务局审核确认;在同一省辖市的,由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核确认;不在同一省辖市的,由省地方税务局审核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