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保留补贴、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阳地税所发[2001]10号)悉,现批复如下: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后未纳入基金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税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银发[2001]2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执行过程中的要求明确如下。
以土地、房屋权属抵贷,经司法机关裁定,土地、房屋权属归金融企业所有的,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征收契税。对法院裁定后虽未执行,因房地产权属已发生转移,也应照章征税。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院下达裁定书的当日,计税依据按照该宗房地产的评估价格确定。
山西省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地(市)级国家税务局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集中纳税的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段、中心,因改组改制变为非铁道部100%投资企业的,自股权变化之日起1个月内,向所在地地(市)级国税机关申报,报经省国税局审核确认后,从股权发生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涉外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办发[2001]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手续费,按实际划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专户数额10%的比例提取,由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依据代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一次提取、划拨给同级地税部门。
案件分析报告主要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剖析作案的手法,测算企业税负,检查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防伪税控系统企业发行、发票发售及保管、认证、报税、纳税申报管理等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总结发现案件的有效作法,提出防范措施。
大同嘉鑫煅烧高岭土有限公司占用左云县古城村214.56亩耕地,已经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率向大同嘉鑫煅烧高岭土有限公司征收耕地占用税。
从200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对临时一般纳税人按增值税征收率征收税款的规定。即:不论新认定或已认定的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照进、销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已按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多缴的税款应在以后月份逐月抵顶。
2002年3月底前将企业及其项目(产品)名称、山西省经贸委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以地市汇总补报省局,由省局统一审批后下发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半年报表报送时间为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各地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新的格式要求,向省局报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EXCEL格式电子汇总表和纸质汇总表各一份。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加强与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杜绝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
生产企业向征税机关的征税岗位办理增值说纳税及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2]117号)转发给你们,其中,在我省范围内跨统筹地区的,只转迁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其余事项按通知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预售单位(如中石化、中石油所属的石油公司)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对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油单位,可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山西省加油站成品油销售发票”,并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的回笼记录,按月作销售处理;
汽车经销公司收到汽车用户从银行所贷的、汽车经销公司担保的、并由放贷银行直接拨入购车款后,将购入车辆交付汽车用户使用,属销售货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汽车经销公司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增值税。
太原北方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管、使用发票,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按期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报送发票领用存季报表;各分公司应按期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用存季报表。
同意你局对太原市森林公园和太原市果树场确定的耕地占用税征税标准。对占用城市郊区、工矿区人均耕地在五分以下、农民收入水平较高的村镇,以及占用水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在原税额基础上加成征收耕地占用税,但最高不超过五成。
由动产和不动产两部分共同构建的固定资产,其发生的维修费用中的物耗部分,应区分为:维修动产部分所发生的物耗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维修不动产部分所发生的物耗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因企业核算体制造成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上购货单位与申报抵扣单位名称不—致问题,今后必须规范企业行为,促使其完善核算体制,且严格按照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专用发票抵扣联上购货单位与申报抵扣单位名称必须—致。
纳税人初次申请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由管理局的管理人员和科长核定购领数量、次数,局领导审批;纳税人购领专用发票的数量和次数如不超过管理局核定的购领数量、次数,纳税人可直接到发票发售岗位购领发票;
根据《山西省契税实施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所有权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由补偿差额部分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
各级地税机关要以学习、宣传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契机,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将各项税收征管工作统一到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上来,统一到税收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上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税收服务。
对手工版专用发票缴销制度,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196号)要求,执行两个月缴销制度,即一本专用发票两个月仍未用完的,剩余部分报税务机关剪角作废。此规定不包括电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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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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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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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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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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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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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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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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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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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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