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地税机关要从规范煤炭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生产企业的税务登记管理入手,对从事煤炭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在生产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对设立手续不完备但实际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的,也应当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纳入户籍管理。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给中小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一项基本的税源监控措施。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对于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堵塞税收漏洞,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9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7)20号通知精神,现将繁峙县岩金矿资源税定额调整如下:凡在繁峙县境内从事岩金矿开采的企业从2007年1月1日起资源税定额调整为每吨1.95元。
按照《办法》第十九条的要求,我省规定,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三个月超过或低于地税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主管地税机关重新核定定额,主管地税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核定定额。
鉴于目前我省国标类税控收款机尚未推广到位,各地新建的加油站无法使用“山西省加油站成品油销售发票”,其经营销售又急需使用普通发票。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国标类税控收款机推广到位之前,新建的加油站可暂使用由各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千元版商业销售普通发票。
增值税纳税评估是指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及其它征管信息,运用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的综合评价。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工作方法,包括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处理五个步骤。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受优惠政策期满后,在资源综合利用资格待复审期间,恢复征收增值税,待复审通过后,经县(市)区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在《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确认的有效期内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发票管理,规范纳税人用票行为,提高消费者索票意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发票违法行为,我市决定在全市推行饮食业定额刮奖发票。
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以契税征管为把手,积极探索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纳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逐步理顺管理机构,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切实解决多头管理造成的信息不畅通、管理不到位、政策掌握不一致的问题,真正从体制、机制上为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我市确定的定额执行期的期限为季度、半年两类,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各单位在执行中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具体管理对象的情况分类确定。
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规范税费征管,吕梁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关于对部分煤炭企业实行纳税评估核定征收的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所称汇缴机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或负责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外国企业营业机构;本办法所称营业机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或被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外国企业营业机构。
为切实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纳税申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版发票领购簿大小为195mm×330mm,具体格式及内容见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封面及封底全省统一为红色,普通发票领购簿封面及封底全省统一为蓝色,封面字体为烫金黄色。
凡在大同市行政区域内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列入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的耕地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土地、菜地、园地、鱼塘以及其他农用土地。
《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已经2007年6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7]100号)及省政府晋政发[1997]20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8月1日起,对凡在我省镜内从事采掘铜矿石的未列举名称的企业,一律按四等矿山税额标准即每吨5.5元征收资源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按照税务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受理审批工作。
为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向纵深发展,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税收工作领导组,协调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做好煤矿产量核定工作,建立有效的协税护税机制。
各市局要结合实际,针对涉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的工作岗位和各个工作环节,完善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管理责任,在受理、统计、分析、保存、归档、查询等环节,建立登记签字和交接手续,确保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万无一失。
从2008年4月1日起,通过网上申报或软盘、U盘方式申报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当期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到7月份申报期所有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都要实现财务会计报表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
分级管理,是指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属地进行监督和管理。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都有监管的责任,居民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都要办理税务登记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督。
《证明单》由省局统一印制,各地如有需要可向省局领取。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证明单》的使用管理,强化对《证明单》整个使用及流转过程的监督。对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流转税管理处)反映。
纳税人的申报扣除财产损失,以资产损失盘点资料、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税务机关批准税前扣除的文件或《核准税前扣除通知书》为有效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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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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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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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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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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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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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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