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认证已纳入金税工程有关系统管理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的调整(取消了专用发票存根联),经省局研究,决定调整现行的专用发票“验旧供新”规定。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减免税资格审批取消后,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办理。对持有认定证书但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减免税;
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对于铁路运输实行计划管理,出现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铁路货运发票中所填列的“托运人名称”与实际发生销售业务的单位名称不一致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答复,对此类问题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应于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后三十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办理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手续。纳税人每月取得的预收房地产收入,应于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实填报《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表》,申报预缴税款。
要切实提高对纳税评估工作的认识。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的有效措施,随着国家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纳税评估将涵盖所有纳税人和所有税种。
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测算,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测算,依据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生成数据,没有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依据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生成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在商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备案,取得对外贸易进出口资格的企业、个人,均可申请出口退税资格认定;没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凭代理出口协议,申请出口退税资格认定。
为了加强农产品收购业务及增值税抵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正常预缴土地增值税的,即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从2005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山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的。
为进一步强化个体税收征收管理,提高我市个体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市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税收工作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现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引深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等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综合平均价格)1.2倍。
当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企业发生变更事项,税源管理部门要填写《出口企业经营情况变动通知单》(附件2),通知综合业务部门,综合业务部门要及时上报市级退税部门。
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以强化个人所得税管理和重点行业管理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以《税收征管法》为准则,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我市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当年的基本建设和房地产建设计划及时向同级地税部门提供,年度中新增计划及变更计划也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以便确定和调整契税及相关税收收入计划与征收重点。
各单位也要根据工作实际重新调整和明确本单位的金税工程工作领导组。金税工程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要明确职责,严格考核,确保金税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部门配合和源头控管,全面掌握契税税源信息,建立严密、完整的房地产税收管理链条,不断提高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对单位或个人将购买住房对外销售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当月,向同级地方税务征收机关提供权属登记房屋的坐落地、产权人、房屋面积、成交价格等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省目前转让住房交易情况,对个人住房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不能提供完整准确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的,一律暂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当年批准的基本建设和房地产建设项目清单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对于批准的住宅项目要注明容积率,年度中新增计划及变更计划也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以便确定和调整房地产税收收入计划和征收工作重点。
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许可(审批)信息、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转让信息、建管委房地产开发和其他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售房的基本信息、房地局房地产交易过程和权属登记信息、规划局批准的建筑容积率等信息要实行联网共享。
对于生产规模较大、财务制度比较健全、有固定的购销关系,能够依法申报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适用“资源税管理甲种证明”。对于一矿多销,没有固定购销关系的非煤炭资源税纳税人适用根据销量多次开具一次性使用的“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发展较快,为推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多数 房地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不能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偷漏税现象较为严重,严重地影响了税 收秩序,社会反响十分强烈。
根据总局规定的最高限价,通过与物价等有关部门协商,经研究决定:我省国税系统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确定为: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4元、正本外框10元。个体工商户减半收取。
我省境内经营性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使用《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发票》和《山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定额发票》,丢失IC卡赔偿工本费使用《山西省高速公路IC卡工本费索赔专用发票》。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未按规定结算价款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不提供结算凭证的,经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核实确有纳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纳税人签定的建筑业工程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并结合实际工程形象进度确定征税。
强化监督检查。地税部门要充分发挥税收稽查职能,加强稽查检查工作,以查促收,以查促管。要排除一切干扰,清缴欠税。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偷逃税款的纳税人予以处罚,稽查处理和处罚情况要向社会公告,以促进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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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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