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税收管理,堵塞漏洞,我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货物申报办理退税时,仍须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各地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发[1996]8号《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为便于防伪税控系统认证管理,自2000年1月1日起,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将统一使用新版电脑专用发票,届时库存的旧版电脑专用发票仅限于未纳入该系统的企业使用。
提高依法治税的意识,严格执行城建税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治税,依法征税”不仅是税务部门税收工作应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而且也是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目标的具体体现。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的,由其他应税货物分摊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及正常留抵税款可按规定予以上报审批和留待以后继续抵扣;由免税粮食分摊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和正常留抵税款按现行财务制度进行核算。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4]155号文件规定。经省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厅联合审批,下列企业符合民政福利企业条件,省民政厅业已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现同意该新办福利企业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晋国税所发[1998]127号),山西省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规定到1998年底已执行到期。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1999〕18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取得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外国居民,在2000年10月31日前,能够填报《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的,仍按照省局晋国税所发[1999]138号文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中关于税收协定国家居民征税问题的规定执行。
对已经办理了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手续的粮食购销企业,基层税务机关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购置相应的防伪税控系统设备,不可强行要求企业购买设备,不准自行加价,更不准擅自收费。
为便于管理,出口发票统一纳入各级发票管理部门管理,出口发票基本联次为六联,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第三联出口退税联,第四联记帐联,第五联海关报关联,第六联外汇核销联。各用票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联次。
按照晋国税流发[1999]20号通知规定,饲料免征增值税必须全部逐级上报省局审批,但考虑到单一大宗饲料多属工业副产品,故对属于单一大宗饲料中的糠麸、酒糟、油饼、豆饼、骨粉、鱼粉等的免税可由地市国税机关审批,不需再上报省局。
关于代铁路部门收取的“自备车租车费”的征税问题企业代铁路部门代收代付的“自备车租车费”具有代垫运输费用性质,可不征收增值税。己征收入库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入库的税款不再征收。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暂不单设预算科目,其“类”、“款”级科目名称及代码仍保持不变,即:个人所得税“类”级科目代码为“07”,其下设置的两个“款”级科目分别为0701款“个人所得税”、0720款“个人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60号)要求,现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为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由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颁发税务登记证,分公司生产经营地国税机关颁发注册税务登记证。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82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明确以下几点,请一并遵照执行。恢复征收增值税的粮食企业对销售的按照原粮食政策属于免征增值税的库存粮食,必须单独核算、单独反映,否则,一律不准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5号文件规定。经省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厅联合审批,下列企业符合民政福利企业条件,省民政厅业已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现同意大同市矿区恒利五金修造厂等7户新办福利企业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各地要按省局要求对专业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彻底查清专业市场数量和每个专业市场的管户。在此基础上,不论业户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规模大小、经营状况如何,一律按户办理税务登记;早市、夜市的业户,也要按户办理税务登记。
对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烟丝,已税酒及酒精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计算扣除外购以纳税款时应严格执行国税发[1995]094号文件规定,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的界限,正确认定应税消费品的扣除范围,严格审查已纳税款凭证和当期生产领用数量。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总局国税发[1999]201号文省局曾以晋国税所发[1999]140号文转发各地、市,请查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部、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行)银发[2000]21号《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规定,农村信用社在办理接受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手续时,对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所发生的权属转移免征契税,所办理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当地经济适用房平均价格和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实事求是地测定住房补贴系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并按《意见》中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审批。
1999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统计表》及统计分析报告于2000年8月底以前报送,以后年度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送。
全省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自2000年8月1日起启用。启用新开发票专用章的同时,应将旧版发票的专用章上交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统一销毁。届时,凡我省境内除卷筒专用发票外的发票应一律在发票上加盖财务印章或全省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矿车报废后就退出了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因此,将报废矿车的轮胎再销售不能适用销售固定资产的有产税收规定,应按照销售货物的有关规定,依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帐户取得的利息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其应缴税款由证券公司代扣代缴。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出以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明确以下几点,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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