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住宅核定征收率是指普通标准住宅适用的核定征收率。非普通标准住宅及别墅、渡假村适用的核定征收率按下列规定办理:非普通标准住宅及别墅、渡假村所在地在设区市所在城市的,核定征收率暂定为3.5%(南昌市暂定为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因此对单位和个人租赁的房屋再进行转租所取得的收入不征房产税。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鉴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整车生产基地尚在建设期间,而现有生产车间仍在正常生产,为保证税收征管的连续性和统一性,现阶段该公司税收仍由你局国际税务管理分局负责征管;该公司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可按省政府意见,从2008年7月1日起,由现在向南昌市支库调整到向南昌县支库缴款,税收入库预算级次不变。
个人转让非住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相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活性漂白土是以膨润土和硫酸为主要原材料,先加水打浆、过筛,后加硫酸活化,再经漂洗、压滤、烘干、粉碎等程序制作而成,属深加工非金属矿产品,其适用税率为17%。
今年以来,我省废旧物资收购与销售规模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部分地区增长异常,一些企业出现了虚开、虚抵、偷骗税收的严重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收购与销售的增值税管理,防范利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偷税行为的发生,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国税机关务必严格贯彻执行。
现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问题的通知》(赣地税发[2008]76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局《关于明确非普通住宅及别墅渡假村核定征收率的通知》(赣地税发[2008]102号)精神,对我市非普通住宅及别墅渡假村适用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率明确如下:
在赣企业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经民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的地震灾区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予以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违规发票,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购进的所有货物(包括其各所属分支机构发生的水电费、运费和零星办公用品),必须统一以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名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公司统一申报抵扣。
建立自助查询。在普通发票同城通购通缴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办税服务厅服务功能,通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发票自助查询系统。查询系统应适当放宽权限,查询范围要涵盖全市(县)发售的所有普通发票,实现普通发票同城通查。
贵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函》(赣市府字[2008]147号)收悉。鉴于你市已按《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函》(赣地税文[2007]42号),调整过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因此,此次不宜对税额标准再作调整。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优化税收服务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各级国税机关务必充分认识到切实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不必要的负担、降低纳税成本是国税机关应尽的义务,对于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江西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江西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调整后的纳入增值税汇总核算的1191户分支机构(详见附件)名单印发给你们,有关管理问题仍按省局赣国税发〔2007〕79号文执行。
近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年金发展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170号)称:“鉴于国务院令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企[2008]34号文《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年金有新的明确规定,赣府厅发[2006]28号文中8.33%的税收优惠政策停止执行,改为执行国务院令512号和财企[2008]34号文的新政策,即: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各级地税部门要组织广大地税干部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出口加工区的建设是我省贯彻大开放主战略,打造全国加工贸易梯次转移重点承接地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出口加工区建设的重要性,运用好各项出口退税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加强退税管理,加快退税进度,重点扶持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发展,支持我省出口加工区做大、做强、做优。
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小,盈利水平低,信息获取能力差,各级地税机关在征收管理过程中,要按照“三个服务”的要求,耐心宣传解释税法,客观科学核定税负,适当简并征期,尽量减轻纳税人负担,及时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体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地税机关形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8〕862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做好我省两家列名企业免抵退税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其它非列名企业外购产品出口的管理,并将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局(进出口处)。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要结合每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坚持一年一核,对于纳税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规定重新确定适当的征收方式。
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印花税征收和印花税票的管理工作,监督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注销印花税票,同时不断加大对纳税人印花税票使用及注销情况的检查力度,对不依法执行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已向退税机关递交合同原件的出口企业,可以不按《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第一批老长贸合同审批合格名单的通知》(国税发〔2008〕103号)第一条规定的时间办理合同备案,待总局返还合同原件后再办理备案手续。
在全省工商、税务部门未实现登记信息计算机全面联网共享之前,登记信息交换仍实行“同级交换、内部流转”方式。为解决工商分级登记和税务属地登记所产生的信息差异,各级国税、地税部门对同级工商部门提供的信息,在本级进行记录备案后,要及时下传相关下级单位。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吃透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披露、提供和查询程序与制度,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要加强保密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国税人员的保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失密。
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513号),我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西新和技术有限公司、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先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个人,参照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企业所得税预征率执行,按开票金额2.5%预征个人所得税。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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