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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地税函[2008]176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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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4:17 |
| 信息简介: | 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小,盈利水平低,信息获取能力差,各级地税机关在征收管理过程中,要按照“三个服务”的要求,耐心宣传解释税法,客观科学核定税负,适当简并征期,尽量减轻纳税人负担,及时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体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地税机关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