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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函[2008]29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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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4:33 |
| 信息简介: | 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购进的所有货物(包括其各所属分支机构发生的水电费、运费和零星办公用品),必须统一以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名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公司统一申报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