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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2008]16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切实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的通知[部分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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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4:35 |
| 信息简介: | 今年以来,我省废旧物资收购与销售规模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部分地区增长异常,一些企业出现了虚开、虚抵、偷骗税收的严重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收购与销售的增值税管理,防范利用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偷税行为的发生,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国税机关务必严格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