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的要求,省局组织对截止2006年底的省局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各级地税机关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对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地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抓好整改。同时,要做好对有关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公路建设地方税收政策,争取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和谐的征纳氛围。
近年来,我省大部分县(市)陆续建立了地税有奖发票制度,对加强以票控税,促进地税收入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以县(市)为单位实行有奖发票的办法,存在布奖面不宽,奖项设置不统一,奖金分散,社会影响不大等问题。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的通知》(赣府发[2006]28号)规定的各类区域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增值税退税额,文件中未明确的新设县级开发区适用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由设区市国税局在本设区市内按从高原则确定。
进一步强化个体税收管理。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个体税收征管,从思想上树立“抓大(重点税源)控中(企业税收)不放小(个体税收)”的税收征管意识,及时掌握纳税户的经营变化情况,规范纳税户停业、复业和注销的管理。
加强税收文化建设。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为核心,大力推进税收物质文化建设、税收行为文化建设、税收制度文化建设和税收精神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构建以创业文化为主导的税收文化体系。
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在向省级财税部门申请税前扣除资格时,需提供财税[2007]6号文中第三条规定所列明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主管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或上一年度年检已通过的书面证明。
既无土地使用证书,又无土地征用批准文件的,暂由纳税人据实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经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后,计征土地使用税。待土地测量或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如发现有出入,再作调整。
为支持省再生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意该公司印制套印“江西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名头的千元版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省再生公司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由省局统一印制,套印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统一发票监制章,并限在本省范围内使用。
退(免)税评估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评估人员)在资料搜集过程中,应充分依托和利用现行综合征管软件、海关电子口岸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等税收管理系统的信息资源,凡相关信息能在上述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一律不再报送或传递纸质资料。
从2007年9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既不能提供购买发票,又没有评估价格的,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凡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3%征收;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
为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和转变工作作风,为基层国税机关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关系,现就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各单位从2007年9月起停止印刷老版发票,原定今年6月30前停止使用老版发票的时间顺延到今年12月31日;2008年1月份对未使用完的老版发票进行全面清理核销,并将核销情况书面报省局(征管处)。
根据新修订的《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160号令),结合各地实际,我局对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见附件),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有奖发票管理,规范纳税人自觉依法使用发票行为,鼓励消费者依法取得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印制企业必须做到管理规范,有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度、保密制度、保管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安全防范制度以及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要求具有的其他管理制度。每月对各项制度都要有检查落实记录。
省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是我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经营规模大、财务核算较为健全、内部管理严格。考虑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同意其对省外大型利废企业实行定点销售(定点销售企业名单见附件)。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组织清理税收业务类报表资料的通知》(赣国税函[2007]182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岗位培训,全面掌握《退税规程》的内涵。要结合出口退税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将学习培训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重点加强对各级国税局出口退税管理员的培训,做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同时要加强出口企业办税员的业务培训。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该四家非营利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款票据(盖有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税前扣除。
各地要在2008年1月30日前完成新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印制工作。由于新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较老版申报表有较大改进,主管税务机关接通知后尽快做好新申报表填写的宣传辅导工作。
地方铁路专用线运输企业利用地方铁路专用线为客户提供运输劳务,属于铁路运输业务,必须使用统一的铁路运输发票。但鉴于地方铁路专用线运输企业无法取得铁道部门统一印制的铁路运输发票,经研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332号)精神,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经有权地方税务局批准的地方铁路专用线运输企业开具的套印“江西省××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铁路运输专用发票列明的运输费用,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主管国税机关日常税收管理中发现纳税人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而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及时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管理,但不得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并向工商行政部门传递未办理营业执照信息。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县级国税机关在每月申报期结束后的3天内,将相关报表报送设区市局审批,设区市局要认真做好免税核销的审批工作,对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出口货物及时通知县级税务机关视同内销征税。
出口企业是指外贸企业、有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或者个人、无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特定退税企业。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江西省盐业集团景德镇和鹰潭盐业公司所属经营机构的增值税实行“市公司汇总核算,所属经营机构按销售额比例分配税款,按月就地缴纳,年终后统一结算”的纳税方式。
江西省车船使用税施行细则 赣府发[1987]7号发布,省政府令第74号修正 已被《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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