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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赣国税发[2008]206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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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7:34:16 |
| 信息简介: |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鉴定要结合每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坚持一年一核,对于纳税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规定重新确定适当的征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