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近期将另行发文明确企业资产损失审批程序及管理性规定,为不影响我省汇算清缴工作进度,各地可参照原有规定先行受理审批企业申报,总局有新规定的以总局规定为准。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按上一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按月预缴(1/4按季预缴),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9号)文件的精神,2007年12月31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或按国务院规定条件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106家企业集团,2008年度汇算清缴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2009年起,上述集团企业一律停止执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各级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合作,互通情报,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建立健全年度检查制度的同时,还应建立协作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工作中的偏差,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 四条及省地税局文件的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市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新北区的所有乡镇属市区范围,都应按市区的税率7%征收。
企业申请享受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应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其中,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技术转让合同(副本)是指与当年取得技术转让收入有关的合同;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是指境内技术转让应取得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向境外转让技术的,应提供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8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主管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的按9位组织机构代码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税控)发票,应逐份核对其购置车辆是否属于抵扣范围,对符合抵扣规定、业务真实的,由二人以上签署审核意见后,准予抵扣,审核抵扣发票应逐份登记造册与申报表一起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第六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3]13号)。
电脑打印发票有《江苏省通信通用发票》和《江苏省通信电话费专用发票》两种,规格为:长190mm,宽93mm。《江苏省通信通用发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帐联。
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支付的货款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货款不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经营主体和市场开具使用《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商务厅决定自2009年5月20日起启用新版“二手车发票网络开票系统”,系统登陆地址:http://escfp.12366.ha.cn;同时原“二手车发票开票系统”停止使用。
各地国税、海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分工负责,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运行畅通。
申请开具门临发票一次金额达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的收款单位和个人,必须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发生经营业务、接受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可附在发票存根联后面,也可随发票单独装订。
共享系统的适用范围是指经营规模较小、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较弱、部分新办法并实行票控的纳税人以及省辖市国税机关认为不具备推行一机一卡条 件的其他纳税人。
粮食收购发票是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纳税人与卖粮人进行粮款结算的唯一合法凭证。从2003年5月1日起,凡我省境内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纳税人,开始使用从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的新版粮食收购发票进行结算。旧版粮食收购发票的使用截止日期为2003年7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关于农机产品征税范围的解释,变型拖拉机属于“农机”的范围,应按“农机”的有关规定征免增值税。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卷烟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国税局负责卷烟计税价格信息资料的采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主管税务机关采集信息资料,负责卷烟零售价格信息采集点的选点工作,协调与卷烟专销地省辖市国税局有关市场零售价格信息的委托采集工作,审核并上报信息资料。
对从疫区返乡人员,一律实行免费体检。对“非典”患者、疑似或隔离“非典”困难家庭,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并从接收的“非典”社会捐赠资金中,列出一定比例,保证这些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和患者本人治疗康复。
为保障税款安全,采用电子缴税方式划缴的税款必须划入“待结算财政款项”,具备条件的,应直接划入国库,严禁设立“税款过渡户”中转税款。虽实行电子缴税,但国库部门不同意取消税收缴款书的,税款征收时仍应使用税收缴款书或税收完税证。
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对依照《意见》规定享受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临时性减免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并办理减免税手续,暂不按《营业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多业的,以其实际营业额计算的经营主业确定减免税政策。经营主业是指占企业整个经营业务营业额50%以上的业务。企业各种经营业务均不足50%的,由主管国税机关认定其经营营业额最大的一个业务为经营主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主管国税机关应在办税大厅公布税前扣除审批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明确行政审批的依据、对象、内容、程序、权限以及申诉电话等,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
采用集中开票方式的纳税人,须按照《增值税防伪税系统管理办法》办理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抄税报税和专用设备的缴销等业务。并自行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IC卡,不得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管。
申请开具门临发票的纳税人,出具的有效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提供或接受劳务方的名称、地址、税务登记号、身份证号、具体的营业税应税(免税)行为项目及金额,证明格式参见附表。如收款人为若干人,应一一列出提供劳务方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及收入金额。
《办税流程》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一列举了纳税人办税的前置条件,即税务机关需纳税人提供哪些资料,并从当前税收征管信息化、网络化的实际出发,对纳税人需要提供的办税资料进行大幅度精减,有效解决了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
各级国税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重要性,要把“一窗式”管理作为加强增值税征管,优化为纳税人服务的大事来抓,改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管理的工作流程,坚持增值税申报的“票表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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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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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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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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