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国税发[2003]025号 江苏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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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国税发[2003]025号 江苏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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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4:16 |
| 信息简介: | 各级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合作,互通情报,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建立健全年度检查制度的同时,还应建立协作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工作中的偏差,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