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发[2003]10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对部分行业实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地税发[2003]10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对部分行业实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3:40 |
| 信息简介: | 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对依照《意见》规定享受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临时性减免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并办理减免税手续,暂不按《营业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