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的要求,经省局研究决定,自2003年9月份(征收期)起,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律使用本通知所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报资料。
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自2003年7月1日起,江苏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停止开具手写版专用发票(税务部门可以继续使用手写版专用发票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
各级地税机关要从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角度,建立、完善保证再就业税收政策贯彻执行的制度、办法,规范管理程序,简化减免税审批手续,使有关企业和人员真正得到扶持和帮助,保证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纳税信誉等级管理是贯彻落实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行税务责任区管理,是在提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进一步强调税务机关必须对纳税人尤其是重点纳税户的监控,确保国税机关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纳税人的动态情况。从部分地区国税局已进行的试点情况看,开展税务责任区管理,对加强税源管理、夯实征管基础,明确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均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3年3月20日印发的《江苏省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苏国税发[2003]50号)照常执行。
在专用发票入库和发售过程中应确保发票代码、号码的电子信息和纸质信息一致;对“认证不符”中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不得随意调整为“认证相符”,应将发票原件退还企业,企业可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
加强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和预测。各地要密切关注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全年税收收入产 生的影响,加大量化分析和预测。对各地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的税收收入,经省局核实后,在 年度规范化管理综合考核中可视为今年完成的收入任务数。
企业为全体雇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在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一个半月的平均工资额度内准予税前扣除;企业为全体雇员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免征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140号)下发后,全省地税系统都能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业营业税征收管理。但近据反映,有个别地方在政策理解上存在偏差,在政策执行上不够坚决。
7月上旬,省局以苏国税[2003]149号文件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并规定自2003年9月份(征收期)起,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律使用修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各级国税机关在2008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力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停止其享受税收优惠。
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200元。
纳税人实际情况不符合税收优惠规定条件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税收优惠的、享受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本办法规定备案而自行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纳税人取得的税务登记表上只有受理登记税务机关一方赋予的管理性代码,另一方在收到传递来的资料进行录入后,应及时将本部门的管理性代码电话通知纳税人,以便于纳税人办理申请发票、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
企业申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期所得税优惠,应按照规定取得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
凡以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金的,除由县或县以上税务机关开具的《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外,纳税人应出具已征收的应退税款完税凭证,一并作为抵缴欠税的凭证,税务机关不得另行开具完税凭证。
推行网上抄报税,事关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相关软件总局将统一组织开发。各地要严格按《通知》的要求,立即停止开发和使用网上抄报税软件,否则省局将按“未认真落实金税工程管理制度”对相关省辖市局进行目标考核扣分,并实施追究责任。
各地将出口报关电子信息疑点汇总后按总局要求填写《2002年度出口报关电子信息疑点明细表》,于2003年9月13日前上报到省局广域网服务器“进出口分局/UP/2002清算信息协查/专用税票/疑点”,2003年10月12日后到省局广域网服务器“进出口分局/UP/2002清算信息协查/出口报关单/总局反馈”接收核查结果和无误的报关单电子信息。
自2003年7月1日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营业税纳税方法不再由税务机关进行判定。各代表机构根据总机构的业务性质和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按照《通知》第二条 的有关规定确定营业税纳税方法,计算缴纳营业税。
A级纳税信用等级经纳税人申请,由省辖市国、地税机关评定并分别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备案;B、C、D级纳税信用等级由省辖市或县(市)国、地税机关评定,D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分别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备案。
各地应迅速组织人员学习掌握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做好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于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可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
我省是煤炭生产大省之一,煤炭的产量、销量逐年平稳增长,炼焦用煤作为煤炭中较为稀缺的品种,其储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其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和检查,核实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支出用途是否合理,有无超过规定比例。对凭证不真实、有效,支出用途不合理和超出规定比例的支出,应作纳税调整。
各地应认真学习掌握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结合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世博会退税函调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国政府形象,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总局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及时回函和回函质量。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临时自用,以后用于出售、出租的,在临时自用期间,不视同销售。“临时自用”是指使用开发产品的时间距开发产品完工之日起不满一年;超过一年的,应作为自用,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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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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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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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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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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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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