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发[2003]10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缴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苏地税发[2003]100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缴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2:53:41
信息简介: 为保障税款安全,采用电子缴税方式划缴的税款必须划入“待结算财政款项”,具备条件的,应直接划入国库,严禁设立“税款过渡户”中转税款。虽实行电子缴税,但国库部门不同意取消税收缴款书的,税款征收时仍应使用税收缴款书或税收完税证。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