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2008〕103号)第三条第(一)款中涉及地税机关征管的企业,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鉴于安徽安天国际置业有限公司目前不具备总分机构法人企业所得税“统一计算、分级管理、比例分配、就地缴纳”征收管理的条件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安徽安天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从2008年度起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在合肥市汇总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2008〕103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安徽皖电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公司从2008年度起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在合肥市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管原则上应采用查账征收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事先确定企业的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企业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税务机关可对其以往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内所有餐厅的企业所得税由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在合肥市汇总预缴。
鉴于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目前不具备总分机构法人企业所得税“统一计算、分级管理、比例分配、就地缴纳”征收管理的条件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从2008年度起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在蚌埠市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6月征期卷烟工业和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办理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前,各地主管国税机关必须将调整后的卷烟消费品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等印发给相关纳税人,并适时开展纳税辅导,确保其如期、顺利办理申报纳税。
各级国税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密切监控政策执行效果。同时,要把政策落实情况列为年度税收执法检查的重点,列入各地税收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卷烟生产企业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且卷烟销售价格调高的,在按差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票面上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后应加注“(补差价)”字样,数量仍按原销售数量填写,单价、销售额及税额均按差价部分填写。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事务所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省级注协上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已申报抵扣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一步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主管地税机关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总局、省局的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对符合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必须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为便于各级国税机关和纳税人查找、核对被盗、遗失的普通发票及有关税务证件,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全省国税部门管理的纳税人被盗、遗失普通发票和有关税务证件,一律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内、外网站上刊登遗失公告。
各级地税部门要将辖区内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情况,及时与企业的其他纳税资料进行比对。如发现异常,应当到企业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损益情况、股东权益增减等情况,确保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基不受侵蚀。
对涉及关联方资产转让发生的损失,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凡不按公允价值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损失,不得在财产损失实际发生时自行申报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除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必须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事项外,原则上由企业所在地的县(区、市)级国税机关办理审批事宜。但下列情况由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审核后,转报省辖市国税机关审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按照《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预计毛利额后,允许在当期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既有外购熟料经研磨工艺生产水泥,又有采用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若外购熟料经研磨工艺生产水泥的废渣掺兑比例不低于30%且能够与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分开核算,则其外购熟料经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水泥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真伪鉴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48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我省普通发票真伪鉴定的手续和程序,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意见》(皖政〔2009〕59号)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税收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纳税人报送事前备案资料的受理和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收优惠中明确规定可在年度中间享受的优惠事项,纳税人可即时办理备案手续。事前备案资料的审核工作由市、县(区)税务机关办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以下简称156号文件)规定,并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煤矸石属于156号文件规定的废渣,石煤不属于156号文件规定的废渣,因此,在计算资源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废渣掺兑比例时,生产企业直接开采的煤矸石可作为废渣参与计算,其开采的石煤不能作为废渣参与计算。
各地要结合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对本地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欠税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对于企业已经发生的欠税,要尽快依法清缴入库。自2009年8月1日起,白酒生产企业实现的消费税税款一律按时缴纳入库,不得发生新的欠税。
现将安徽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皖地税函〔2009〕307号)转发给你们。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的税款征收。纳税人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须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受让方须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驻蚌单位、科研院所、企业单位(含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缴存比例仍控制在5%—20%之间,具体缴存比例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所需资金由单位自行筹集。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协定执行手册中明确规定,凡中国居民到境外从事经营活动,如所从事活动的国家与我国有税收协定,可向对方国家申请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相关待遇,申请时一般情况下需要向对方国家提供中国居民身份证明表。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计算确定白酒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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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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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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