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常申报的纳税人要在实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实管理办法》核定上报各品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严格申报管理和纳税评估,并跟踪有关价格变动及时上报调整最低计税价格;对帐证不全的小酒厂要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采取核定征收。
负责监督管理出版(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制品、互联网出版)、发行、出版物进口、印刷业、音像制品制作等须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相关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目的是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使用自主商标,丰富商标内涵,重视商标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提高商标知名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内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型安徽建设。
对评估指标测算异常的,税源管理科应将测算分析结果传集中审批中心受理岗,受理岗当日告知纳税人转入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科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案头分析、税务约谈、实地调查等手段完成评估工作。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在计算上述两企业硫酸产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对企业取得的含硫成分不计价的铜精矿进项税额,不需要按销售收入比分摊硫酸应负担的进项税额;对企业取得的含硫成分单独计价的铜精矿进项税额,应按销售收入比分摊硫酸应负担的进项税额。
县、区局要加强后续管理工作,于每年2月15日前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局。同时,要加大对《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法遵从意识。
主办(组织)、承办单位从事会展业务,必须凭从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作为营业额扣除项目凭证。“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凭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第一条2款的规定,中盐安徽盐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新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应由所在地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将扶残助残纳入文明创建范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该公司甜叶菊加工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种植业类”中“糖料植物初加工”的规定,RA60甜菊糖甙属于“制糖初级原料产品”。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七条规定: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每人每年8000元税额的限额范围内减免个人所得税。
为适应行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和行业继续教育的新形势,根据中注协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2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情况,对《河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在契税“一窗式”办理缴纳土地增值税,现就个人转让二手房(营业用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确认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各地市级地税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有权审批机关。
综合征收率。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10%;月租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5%。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整合现有物流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高效快捷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物流配套能力,建设皖江外向型现代物流产业带,将合肥、芜湖建成全国重要的物流枢纽,建设安庆、蚌埠、阜阳区域性物流中心。
不折不扣落实好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工业余热余压发电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排放大气、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30%、50%以上的企业,分别按规定减征环境保护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效益。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号)第二条、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测算确定部分从事中成药生产、毛皮加工行业纳税人的2022年农产品耗用率。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需要审批的内容外,应按照备案类减免税管理。并根据省局文件规定按照具体项目分别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和事后备案管理。
为规范税收执法依据,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的要求,省局对1993年底以来发布的有关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及征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已失效或废止的有关增值税、消费税规范性文件清单发布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河北省范围内的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个税年度汇缴,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简便快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6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公告第一款规定:“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现将《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在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除经政府批准立项的经济适用房、营业性用房、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等类型房地产仍维持原有预征率外,其他房地产的预征率调整为1.5%。
纳税人对书立、领受的各类应税凭证应定期造册登记,统一汇总,按期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汇总的应税凭证在办理纳税申报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定期进行鉴别、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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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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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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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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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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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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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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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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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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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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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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