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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用土地面积

来源:税簿记 作者:税簿记 人气: 时间:2026-10-24
摘要: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用土地面积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6-10-23

  1.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2.对于两层以上的建筑,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实际占地面积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或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

  (2)建筑面积÷容积率;

  (3)建筑面积÷建筑总层数(不含地下)。

  3.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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