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将二审,拟继续完善重整与跨国破产制度
|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拟继续完善重整制度,更好发挥重整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第一财经记者在21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了解到,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二审。 2025年9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亮相的修订草案共16章216条,在现行企业破产法12章136条的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160余条,是一次名副其实的“大修”。 当时的修订草案新增小型微型企业破产程序的特别规定、合并破产等四大章,增加破产工作协调机制,优化重整相关制度,还明确为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自然人股东可清理债务,备受社会关注。(详见第一财经报道:企业破产法首次修订:新增四章节,个人破产入法有突破) 此次的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作哪些主要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一是明确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临时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二是完善破产管理人范围的规定;三是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制度;四是调整优化关于破产财产清偿顺位的规定;五是完善跨国破产制度,完善我国法院对跨国破产案件管辖权等规定;六是细化完善连带个人债务人债务清理相关制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重整相关制度方面,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 此前的修订草案明确对申请重整前,相关当事人进行的以重整为目的的协商作出制度安排。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范志勇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相关条文虽然没有明确提出“预重整”的概念,但这实际上引入了我国近年来地方实践中实施的预重整机制,也属于企业破产前的纾困机制。 但他同时提出,一些规则仍比较“抽象”,修订草案没有明确在预重整阶段,法院或者地方政府能否介入,以何种身份介入,以及如果介入则须承载何种功能定位。“目前实践已经开展的预重整,大部分都由法院主导,个别地方则由地方政府推动,未来新法不作明确规定,可能仍然消除不了相关争议”。 |
相关阅读
- 1法释[2026]13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 2津政服函[2024]5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办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3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肥市税务局企业破产涉税事项的处理意见(试行)
- 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 5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阳市税务局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 6辽财企[2004]98号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破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7企业破产法“大修”的几个涉税看点
- 8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
- 9湘政办函[2020]10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的通知
- 10西中法[2023]136号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版权声明:
本站除原创、整理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网站所收录的财税政策法规,统一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大常委会等官方渠道正式发布内容为准。基于本站内容进行的任何实务操作、申报、记账、决策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与责任,均由使用者本人承担,与本站无关。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注明来源(作者及原始出处);如因转载、署名、版权等存在异议,相关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站联系。未经本站书面授权,请勿对本站内容进行二次商业转载、汇编或镜像。 如对转载内容、署名、版权等有异议,请通过邮箱:251507643@qq.com与本站联系。本站将在核实情况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 1财办会〔2026〕32号 关于征求《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会计数智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32026年前八个月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相匹配
- 4税款滞纳金的破产债权性质:当前处理及未来展望
- 5碳排放权交易合同研究——以系统交易规则与场外合同的衔接为视角
- 6广西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新闻发布会于今日召开
- 7破产案件激增,税务局变房东
- 8浅议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
- 9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票数据显示:1—8月份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呈现四方面亮点
- 10完善行业管理制度 持续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新注册会计师法系列解读之四
会计准则
热点内容
- 1金规[2026]4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将二审,拟继续完善重整与跨国破产制度
- 3法释〔2026〕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4财会〔2026〕12号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5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
- 6鄂自然资发[2026]16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7金规[2026]5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8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
- 9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不再免征个税
- 10三项税费打包成一个新税种,地方的钱袋子要鼓了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推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