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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桂政发[1991]10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产税的计税基点及税率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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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8:28:41 |
| 信息简介: | 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房产税有困难,需要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可以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一至三年的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