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转发给你们,各地接此通知后,抓紧对本辖区内个体双定户因2003年1月1日以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应免征而实际已征收的税款进行清查,在核实无误后应按照规定的税款退还程序予以退还。
自2004年起,黑龙江波斯特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波斯特公司)由原来连锁店的统一配货、统一定价、统一核算管理改为加盟连锁管理,各加盟店实行独立核算。因企业改变了经营管理方式,经研究,决定取消波斯特公司增值税统一汇缴的政策。
对卷烟消费税核价工作,由总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要求上报总厂和各分厂生产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价格核定信息,由哈尔滨市国税局负责上报省局审定。
经省局研究决定,同意大庆市庆客隆经贸有限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采取肇东分店预征,总部统一汇算清缴的办法,肇东分店按照销售收入额的0.8%的预征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涉税事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总局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局领导要克服“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观念,把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摆上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印花税统一由哈尔滨卷烟总厂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比上年增收的税额,总厂可按各分厂2003年实际缴纳的印花税额作为计税参考基数,下拨各分厂,由各分厂分别向其所在地地方部务机关申报缴纳。
近一时期,各地集中反映了一些个人所得税政策业务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以下政策问题,请各地暂按此通知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各市、地局要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戳记的封存工作,并指导基层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代开专用发票使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专用发票代开部门的工作情况,确保代开部门正确贯彻执行发票代开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你局所反映的一些大型超市等商业企业应供应商要求,在商场内为其提供场地等进行商品展示、宣传等各种促销活动,以及制作条码等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场地和服务费用,包括促销费、展示费和条码费等,对这部分的费用的征税问题,与沃尔玛商业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向供应商收取费用征税问题相同,不应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黑办发电〔2002〕56号)精神,经过认真审查清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1988年以来省税务局及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部分规范性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服务业应税所得率(10-25%),综合考虑三师事务所的职业特点和风险情况等因素,并结合我省三师事务所发展情况,应税所得率暂定10-15%。各地可根据本地三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应税所得率。
经省局研究,同意黑龙江泰华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采取嫩江泰华大药房预征,总部统一汇算清缴的办法,嫩江泰华大药房按照销售收入1.2%的预征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对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在企业销售燃气收取燃气费的同时,在价外收取的管道煤气初装费应征收增值税,燃气公司一次收取的管道初装费(接驳费)征收营业税。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本地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环节增值税“双倍抵扣”政策的市、地、县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此项政策调整的情况,并做好政策调整后纳税人申报、缴税等工作的宣传、辅导。
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国税局、地税局加强协作既有利于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又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因此,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务必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相互信任,互为依托,齐心协力地抓好协作工作。
各级国税部门要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发票领购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控,每季度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发票领购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单位,立即停售发票,并取消该单位领购发票的资格。
铁路局及各铁路分局的生活服务中心的乘务员公寓,因其工作性质是为机车司机、列车乘务员、铁路运输交路、轮乘、折返休息必备的工作寓所,其房屋和用地可免征“两税”;生活服务中心的其它用地和使用的房屋应照章缴纳“两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销货登记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84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要统一刊发税务代理有关原则、制度、规定以及代理范围的公告,并将本市、地经批准设立的所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名单、规模、业绩等基本情况在各办税服务厅张榜公布。
由于新版发票采用高科技印刷技术,增加了防伪标识,加之纸张价格上涨等因素,发票的印刷成本有所提高,经研究,现对我省新版发票工本费标准批复如附件。
为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现将《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年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黑国税发[1997]030号)第五条补充修改如下:
企业经营者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按有关规定取得的个人股份,待其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你行《关于辖内非独立会计核算机构是否需办理税务登记事宜的请示》(中银黑财[2004]11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
凡在黑龙江省境内,从事工业、商业、修理修配业、收购业、水电业以及其他由国税机关负责管理的纳税人,自2005年1月1日起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尚未使用完的旧版普通发票可在本省内延续使用到2005年6月30日,届时按照有关规定全部进行缴销。
为了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省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制定了《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代开发票专用章由各市、地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中规定的规格和式样自行刻制,并报省局(征管处)备案。
为便于管理和操作,我省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调整为“供电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的,销售对象属于企事业单位或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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