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黑国税发[2004]242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黑国税发[2004]242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8:39 |
| 信息简介: | 凡在黑龙江省境内,从事工业、商业、修理修配业、收购业、水电业以及其他由国税机关负责管理的纳税人,自2005年1月1日起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尚未使用完的旧版普通发票可在本省内延续使用到2005年6月30日,届时按照有关规定全部进行缴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