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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黑国税发[2004]19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的公告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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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58:52 |
| 信息简介: | 对卷烟消费税核价工作,由总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要求上报总厂和各分厂生产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价格核定信息,由哈尔滨市国税局负责上报省局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