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3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对符合纳税条件应该办理税务登记的,应于11月30日之前持相关证件和手续,到所在区、县(市)地方税务机关主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各基层局可以给予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及方法向所在地地税机构询问);对逾期办理或逾期不办,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的,按税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
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0号)规定,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中个人取得的由政府补贴部分的股息、红利所得,从2005年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22年3月20日0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办理我省所有线上线下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涉及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业务。各社会保险费委托代征金融机构停止缴费服务。
亚麻油系亚麻籽经压榨或溶剂提取制成的干性油,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规定的“农业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7%。对出口企业出口的增值税按13%税率征税的亚麻油,你局应要求出口企业到供货企业换开按17%税率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退税。否则,不予退税。
各中心要进一步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严格落实异地贷款政策,加大异地贷款业务办理力度,明确异地贷款使用条件,认真核实相关信息,积极做好相互配合,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
鼓励本县在外项目经理回乡创办企业,对新注册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且首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的建筑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注册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且首年度纳税额达到50万元的建筑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为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各类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加快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现就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转新(简称“五转”)工作制定本意见。
营利性医疗机构名单按沈地税函[2004]234号文件所附的名单确认。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医疗机构的名单,需各基层局通过区、县(市)卫生管理部门取得。对未认定是否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一律按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
为规范辽宁省货物运输代理业和港口船舶代理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落实力度。推动进出口环节减税,为企业办理关税保证保险等税款担保,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为更好满足纳税人缴纳契税享受政府补贴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执行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15日。即,凡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15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税务机关按规定程序进行的符合性审批不改变纳税人的申报责任,税务机关可对经批准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的真实性(包括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有关证明、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本办法中所称“工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其全部应税销售额中,批发或零售外购货物的销售额不到50%,适用上述第(一)款认定标准;批发或零售的销售额超过50%的,适用上述第(二)款认定标准。
开发企业新建的开发产品在尚未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产权证前且未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固定资产、出租开发产品)的,其实际租赁期不足一年的租赁业务。
外籍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的利息收入,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35号)的规定,对其应按金融保险税目征收营业税。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步伐,推动全市实体经济做大做强,有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培育成长、壮大规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市场主体提能升级激发活力提出以下意见。
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对有些规定“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的项目,如果纳税人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各级地税机关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至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 24 号)第四条规定,结合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我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调整为∶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
严密各项税收手续。对纳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收的各项税收,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一窗式”征收程序,严密各环节征收手续。各级农税处(科)要承担起组织协调相关税收一并征收工作,征收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要与其他相关业务处室主动沟通、协商解决。
在辉县市、卫辉市等旅游城市设立离境退税商店,引导境外游客在我市消费。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培育国内中高消费新增长点。畅通退税渠道,提高退税效率,推广“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确保离境退税业务顺利实施。
为规范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长令)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大连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坚持以规范、开放、更具竞争力为导向,围绕产品创新、服务优化、科技赋能、生态建设四大主线,加强政策支持,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把郑州商品交易所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衍生品交易所和大宗商品定价中心,集聚金融与产业资源,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效果。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有向农业生产者和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他情形取得的普通发票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各分局应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的核实,凡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允许抵扣。
先判定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如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主体享受优惠。如是一般纳税人,再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对应的适用主体享受优惠。符合政策规定优惠条件的新设立一般纳税人,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主体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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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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