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专用缴款书》(见附件三)一式六联,各联用途如下:第一联:(收据)国库收款签章后,交缴款单位或交纳人;第二联:(付款凭证)由缴库单位开户银行作付出凭证;第三联:(收款凭证)由收款国库作收入凭证;第四联:(回执)由国库盖章后退海关财务部门;第五联(报查)关税收款后退回海关,代征税送当地税务机关。第六联(存根)由填发单位存查。
落实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用足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提高“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获得感,确保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按照铁道部规定,沈阳铁路局于2005年3月实施了经济体制改革,取消了铁路分局,省局于2004年明确的铁路系统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名称、管理体制等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方便税收征收管理,现将我省铁路部门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重新予以明确,请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
通过全面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承诺制的一般性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开发区内一般性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在对纳税人依法进行税务稽查时,纳税人应提供该项目应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完税证明,否则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征税。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在我市开征区范围内出租房屋用于居住而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以下税收综合征收率,应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据实征收。
巩固和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共享和运用。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
个人转让住房的购房时间,仍按省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258号)第二条“个人转让住房的购房时间,可按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发票上注明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的规定执行。
为贯彻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范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各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在汇算期间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政策,尤其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落实。
漯河市、商丘市,周口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地受疫情影响较大,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述地市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2022年4月份税费征管有关事项做出调整。
建立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对高收入者等特定纳税人实施双向申报,综合管理纳税人的涉税收入,杜绝收入漏项、适用税率偏低等问题,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面控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完成出口退税系统整合工作,进一步减少申报表格、简化申报栏次、精简资料报送。
企业取得搬(拆)迁补偿费收入,凡搬(拆)迁后不再重置与搬(拆)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拆)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的设备、软件投资,按照省级财政补助金额的25%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基层局将相关信息资料录入车船使用税征管系统软件减免税处理栏目中,并按要求及时上传市局。基层局要在省局规定的时限内发放免税标志。
在鹤完税的建筑业企业年度内实现总产值20亿元、10亿元、5亿元以上,并依法完清税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该奖励受奖企业次年建筑产值每净增1亿元且依法完清税收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此后年度以此类推给予奖励,奖励不设最高限。
有奖发票以全省为摇奖区域,采取两次摇奖模式。第一次开奖为即时开奖,设置5档奖项,分别为2元、5元、10元、50元、100元。第二次开奖为定期开奖,设置3档奖项,分别为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我市地税系统抵税财物拍卖的价格评估,统一指定辽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沈阳实诚资产评估事务所、辽宁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沈阳市价格认证中心等四家单位作为抵税财物拍卖的价格评估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凭商业银行或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替代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保函额度不超过应监管资金的50%,并可按照预售资金拨付节点予以相应调整。为便于我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对属于问题楼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批准后,其预售资金可由项目所在地县区政府、管委负责监管。
大病保险继续实行差异化筹资。根据2021年度全省大病保险资金使用、各统筹地区支出情况确定分档筹资标准。2022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为75元、65元、55元、45元四个档次(具体见附件)。
为了加强地方税务征收管理,维护纳税人、纳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根据《辽宁省地方税收征收管理2005~2007发展规划》(辽地税发[2005]90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强化财政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重点做好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离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以援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通过政府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用政策动员鼓励企事业法人提供就业岗位、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提高就业稳定性。
对五个重点区域内创办的出口加工基地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购买知识产权、出口产品升级、新产品研究与开发、在国外注册产品及信息发布、农产品的开发与培育等,东北老工业基地外贸发展资金予以倾斜。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抢抓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机遇,加快融入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格局,推动我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辽宁省邮政局开展邮政业务的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辽宁省邮政系统在开展邮政业务时使用《辽宁省邮政专用发票》(微机版)和《辽宁省邮政业定额发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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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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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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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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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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