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告中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请各市按企业所得税管理权限,依据辽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的通知(辽经贸发[1997]27号)的规定落实税收政策。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驿城区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比照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同类型车辆统一由车辆购置税征收稽查处负责确定,并在每月月底前汇总上报至市局流转税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征缴成本、提高征缴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特制定征缴方案如下。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审核程序可申请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企业实体包括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企业”)。
各级税务机关要站在强化税收征管,为纳税人服务,促进税收事业发展的高度,认识理解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地位和作用,认真组织学习《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贯彻落实。
要加大对资源税的清缴欠税力度,以石灰石、砂石、盐、粘土等欠税较多的行业为重点,对欠税进行摸底,层层建立清欠目标责任制,将清欠任务分解落实到征收科、所和征管人员,集中力量,协调好与银行等部门的工作关系,采取各种法律手段,大力追缴欠税,突出抓好压欠工作。
《通知》所称的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营业活动的企业。同时兼营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以外的其他应税行为的企业,能对经营的“服务业”收入单独进行核算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对收入全额征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铁路客运餐车发票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在我省领用的该种发票名称为《辽宁省铁路客运餐车定额发票》,发票代码为:221XXXX7262X。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凭纳税人提供的完税凭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屋所有权单位凭纳税人提供的地税机关开具的《个人转让房屋使用权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证明》,办理房屋使用权转让手续。
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途径加强宣传,特别要利用税收宣传月重点宣传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重要意义,让纳税人认识到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可以解除纳税义务人长期以来对自己所缴税款无法知晓,无法查询,无法证明的困惑,使纳税人可以查询并获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为了加强对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诚信性、可知性、透明性,加大社会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对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管理,各市财税部门要对2006年本地区地下建筑硬水房产的房屋原值总额、计税余值总额和年总计应纳税额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情况要在2006年3月底前上报省财政厅(预算处)和省地税局(财产与行为税处)。
对于自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在其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后,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局调查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经省局批准后再对其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管理办法。
以外籍人员建档工作为突破口,把外籍人员建档工作作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加强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和全员全额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更好地保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就加强金融支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体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1,600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近年来,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但与全国相比,收入增速持续放缓,差距逐步拉大。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十四五”我省农民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目标,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认证系统)的宣传工作事关推行工作成败,各地务请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网上认证系统的认识,为网上认证系统全面推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服务单位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建立定期回访制度。网上认证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的,服务单位应于24小时内处理,并将处理的结果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故障处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备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加快上级助企纾困政策惠企直达。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原则,从优从快、用足用好中央、省市出台的减免缓缴、减税降费、减本降负、用工保障、金融支持等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并通过新县“企业直通车”平台强化惠企直达。
关于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中5-10级工伤人员工伤医疗待遇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执行。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与改制企业协商。
按照规定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辽地税发[2006]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有关基层局按照文件规定做好辖区内铁路部门所需发票印制计划的报送工作。
相关地区纳税人因疫情影响在5月份申报期内未按期进行税费申报的,不予行政处罚,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如其在6月份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除非正常户认定。
头雁企业规模能级显著提升,力争新增千亿级企业2—3家、百亿级企业20家左右、10亿级新兴企业100家以上,带动5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一批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现代化产业链,群链主导力显著提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1]9号)规定,社会资本通过国家机关、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公益性演出提供的捐赠,允许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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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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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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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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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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