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这次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是通过制定《审批标准》和《审批规程》来进行。《审批标准》主要是对保留的需要审批的项目逐项制定的,制定时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标准化原则:每个项目的审批标准要达到形式规范、内容全面、条件明确、全省统一的标准。
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在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的同时也要注重防范税收风险。为保障您的留抵退税事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风险作如下提示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辖区内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2021年度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情况进行了评价,其中122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被评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TSC5级(最高级),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银行要加大金融支持“三有一持续”工作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推动形成各级重视、各界关注、各方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大对诚信典范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信用观念培育,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持续改善。
为做好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工作,为保证检查质量,提高检查效率,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省注协决定抽调部分执业道德好、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参与今年的业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辽政发[2005]41号)、(辽政办发[2004]84号)、(辽发改发[2005]1087号)、(辽发改发[2005]1088号)等文件精神,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资项目实行审批、核准、备案三种制度。
为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有序开采,公平资源税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将我省国家未列举名称的冶金矿山铁矿石、铂矿石资源税纳税人的单位税额标准作如下调整。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使用开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发票,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开发项目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个企业在不同市、县(含县级市、分管农村乡、镇的区)开发房地产项目,必须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城区内不同区之间由各市确定。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住房、车库、门市房等所有房屋,暂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从2006年5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不退税,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不补税。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
各市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经济繁荣程度、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等发展变化情况,重新划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地段等级。调整和综合平衡后,沈阳市、大连市的平均税额不低于3.5元/平方米;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平均税额不低于3元/平方米;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各县区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审核时要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在审核前要协商一致,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税收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对2006年5月底前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临时经营并填写税务登记表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的纳税人,按总局要求不换发临时税务登记证件,不出售发票,但仍在系统中按单户征税管理。
鉴于目前市场成品油价格上涨,造成出租车行业个人所得水平下降及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提高等因素,在对出租车行业经营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出租车税收定额进行调整。
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注册会计师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中小企业经济信息质量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服务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统战部年度重大专项工作安排,结合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现就开展服务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承包租赁经营的,临时税务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承包租赁期;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期;其他临时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为一年。
推进存量房屋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现有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合理谋划实施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建安置住房中群众自住以外的住房,可采取政府回购、回租等方式盘活转化为保障房。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
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9号)规定,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提取住房公积金。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个人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500元,夫妻每月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由2000元调整为3000元。
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也要按照要求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提请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具体负责同级税收政策调整的组织实施、部门协调、业务指导、税源测算、资料普查、宣传解释、情况反馈等相关工作,确保税收政策调整稳步实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9号)规定,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作出河南贡献,根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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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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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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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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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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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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