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应根据所辖小规模纳税人实际出口业务发生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辅导等方式,使小规模纳税人尽快熟悉并掌握申报系统的操作,确保2月1日起可以开始正式申报。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与保险监管部门或扣缴义务人建立健全定期联系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换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及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完善代收代缴管理工作。
河南省电力公司应继续按照财税[2007]75号文件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取得及认证和财务核算管理,并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及省国税局报送固定资产有关情况。各省辖市供电公司自行采购的固定资产,不予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的有关规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所属中心支公司和市级营销服务部设置账簿,进行独立核算。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1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的有关规定,中信银行郑州分行所属各支行设立帐簿不完整,不能完全独立核算,由分行统一核算,经研究,同意中信银行郑州分行所属辖区内的非独立核算支行统一由郑州分行集中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名单见附件)。
凡是由市局收到电子核实函的,原则上由市局打印出核实函转交县(区)局退税部门进行处理,调查完毕后(包括延期复函)由市局退税部门通过函调系统进行复函。交接手续比照县(区)局出口退税部门、税源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接手续办理。
本通知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原《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河南省交通厅关于收费经营公路收费站统一使用税务发票的通知》(豫地税发[2001]208号)文件同时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审批事项有关办理时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辖市局要做好内部培训工作,对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员要培训到人,同时培训到系统内所有人员,使系统人员对文件内容做到应知应会,可适时采取组织知识竞赛或者业务考试的方法使系统人员熟练掌握。
车船税代收代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和保险机构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管理,共同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函[2008]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新修订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及使用说明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征收管理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转发给你们,各省辖市局可根据办法规定,适时调整核定征收所得税企业的应税所得率及应纳所得税额。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结合实际,加强核查系统运行管理。根据系统运行所涉及的部门、岗位,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当地稽查部门协查工作规程,初步规范各环节工作流程和职责要求,待总局、省局有关规定下发后再进一步细化。
按照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省内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另行制定。鉴于省内办法尚未出台,经研究决定,对省内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暂维持现有方式,办法出台后按新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快递服务是指快速收寄、运输、投递单独封装的、有名址的快件或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
企业尚未进入获利年度,从2008年开始计算优惠期限的情况。从开业至2007年一直未进入获利年度、未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原规定的办法享受优惠,但从2008年度起开始计算优惠期限。(见企业名单:附件4)
鉴于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第一年,加之我省对小型微利企业适用优惠税率,已按照“申报软件机内自动控制,年度汇算清缴一并确认调整”办法在纳税申报软件进行了处理,因此,在企业2008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暂不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定额依据、定额标准、调整系数的测算和调整工作,各省辖市局要把关平衡,使处于同一区域内的不同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标准、系数基本一致,消除区域之间税负上的差异,解决各基层税务机关之间税负不公问题。
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推行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分析系统对内涉及流转税、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门的配合,对外涉及与软件开发单位的配合。因此,各级国税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相应的职责分工,建立有效的问题处理快速反应机制。
按照本《通知》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实际利润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其尚未开发完工的产品,应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期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后按照实际利润进行调整;
区县国税机关流转税管理部门审核检查管理岗每日登录核查子系统查看需人工分捡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委托审核检查函》(以下简称“委托检查函”),通过人工处理模块将无法自动分发的委托检查函分捡到指定审核检查管理部门的审核检查综合岗。
按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文件附件1)时,第4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各市地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的情报交换岗位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规程》的学习,同时采取有效方式做好《规程》的宣传和培训,逐步提高情报交换为税收征管工作服务的意识,并逐步将此项工作切实规范地开展起来。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更新基准地价,保证当地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并定期将更新的基准地价等地价信息提供给财税部门,以满足土地税收征管的需要。各级财税部门要将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基准地价等地价信息数据充分应用到土地税收的征管工作中。
《河南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军队、武警专用车辆以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军车号牌和武警号牌作为认定依据;警用车辆以公安机关核发的警车号牌(最后一位登记编号为红色的“警”字)作为认定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的有关规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实行省级集中管理体制,下属各市县公司所有财务核算由省局集中管理。
做好评估经验和方法的总结。除了总局和省局推荐的评估经验和方法外,各地注意总结好日常管理中更为有效的工作经验和评估方法。
对所辖从事石脑油生产或乙烯、芳烃类产品生产的企业进行调查走访,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有关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督促企业尽快到税务机关提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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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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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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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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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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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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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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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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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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