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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8]83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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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3:01:05 |
| 信息简介: | 企业尚未进入获利年度,从2008年开始计算优惠期限的情况。从开业至2007年一直未进入获利年度、未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原规定的办法享受优惠,但从2008年度起开始计算优惠期限。(见企业名单: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