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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函[2008]第99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快递业务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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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3:01:05 |
| 信息简介: |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快递服务是指快速收寄、运输、投递单独封装的、有名址的快件或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