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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8]22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水泥生产企业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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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3:00:09 |
| 信息简介: | 做好评估经验和方法的总结。除了总局和省局推荐的评估经验和方法外,各地注意总结好日常管理中更为有效的工作经验和评估方法。 |